2026-05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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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运河安徽段作为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核心遗存,西起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与河南省永城市交界处,东至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与江苏省泗洪县交界处,全长约180公里,贯穿淮北、宿州两市,涵盖河道遗址段与有水河段,其中淮北濉溪县柳孜运河遗址、宿州泗县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两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,承载着千年运河文明的历史记忆。
近年来,安徽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保护好、传承好、利用好大运河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秉持“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一体保护”原则,推动淮北、宿州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发力。
5年来,淮北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6件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,其中依法提起诉讼10件,5起案件入选全国、全省典型案例。近年来,泗县人民检察院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项;督促相关单位拆除河道违建12处,关停无证养殖点15家,升级改造沿河道路、桥梁27处,清理固体废物420余吨,在运河两侧新增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。
淮北、宿州两地检察机关以法治为盾,扎实履职守护大运河生态底色与文化根脉,为大运河安徽段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。
淮北、宿州两地运河沿线余处不可移动文物,临涣古镇作为运河文化古镇,其山西会馆、陈家老屋等遗存兼具商贸历史与红色记忆。
2025年初,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“三名”(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)保护监督活动中,濉溪县检察院依托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平台,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大运河保护工作。濉溪县志愿者丁桂平在巡查中发现,临涣古镇陈家老屋部分院落坍塌、濒临损毁,山西会馆保护不力问题突出,柳孜镇遗址未设立保护标识、也未划定保护范围。
发现文物受损线索后,丁桂平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报送该线索。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初查程序,通过运用无人机航拍、现场勘查、文献调取、专家咨询、群众走访等方式查明:临涣镇内陈家老屋始建于清代,系非国有文物,于2009年被核定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对于研究清代皖北民居建筑形制具有重要意义。因产权分散、所有人无力修缮,导致部分院落倒塌、房屋毁损,院内饲养畜禽、堆放杂物、草木丛生,面临坍塌灭失风险;山西会馆始建于明代,淮海战役期间被作为解放军粮食补给站,于2017年被核定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对于研究明清时代地方商贸发展及淮海战役革命历史具有重要意义。因产权纠纷导致管理长期缺位,私搭乱建,杂物堆积现象严重,破坏了文物历史风貌;柳孜镇遗址系隋唐大运河唐宋时期濉溪地区的核心遗存,于2012年被核定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对于研究运河交通、运河经济具有重要意义,但未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划定保护范围。
鉴于公益损害情形交织复杂,2025年3月11日,濉溪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具有专业知识的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,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濉溪县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。共商文物保护“良方”。
2025年3月12日,濉溪县检察院根据新修订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正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濉溪县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。
检察建议发出后,濉溪县检察院始终紧盯整改成效。2025年5月12日,有关部门先后书面回复,称正协调修缮事宜、将启动保护工作。
6月10日,检察机关联合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实地跟进监督,却没见任何改观,文物危情持续加剧。
6月23日,濉溪县检察院果断向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,诉请法院判令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,彻底解决三处文物的保护难题。
审理期间,有关部门从“被动应付”转向 “主动作为”,开启“加速度”整改。积极争取2000万元专项资金,对无力修缮的陈家老屋实施抢救性修缮;投入100余万元整治陈家老屋、山西会馆周边环境,清理杂物、修缮基础设施、消除安全隐患,让两处古建筑周边面貌焕然一新;为山西会馆、柳孜镇遗址全部竖立保护标识牌、精准划定保护范围;更将山西会馆纳入临涣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3亿元专项资金范畴,启动整体改造提升与活化利用工程。
7月30日,濉溪县检察院再次组织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志愿者与村民代表开展现场听证评估。经评估,三处文物的保护措施全面落实,公益损害风险彻底消除,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实现。8月8日,经濉溪县检察院建议,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,这场历时5个月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圆满结束。
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。” 为实现文物保护长效长治,濉溪县检察院趁热打铁,与县文旅局会签文物保护协作机制,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;同时深入调研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现状,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濉溪县委,获县委主要领导重视,直接推动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纳入全县文旅发展总体规划,实现“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”的监督闭环。
泗县检察机关在曹苗考古发掘点保护中同样主动担当、积极作为。2021年,检察机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该发掘点保护设施老旧失修,部分探方塌陷,存在文物被盗安全隐患。据文物专家介绍,此处曾出土唐宋时期船板、瓷器等珍贵文物。检察机关立即向县有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争取15万元专项保护资金,对发掘点进行全面修缮加固,增设防护栏、更新标识标牌,并聘请两名专职文物保护员。如今,曹苗考古发掘点已建成运河文化科普教育基地,年均接待参观者超万人次。
“大运河遗址跨度大、多为地下遗存,传统巡查难以实现全覆盖,违法建设、非法取土等行为隐蔽性强。”淮北市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坦言,线索发现难、调查取证难、鉴定评估慢等问题,曾是运河保护的现实困境。为此,淮北、泗县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拥抱科技,构建各具特色的立体化监督模式,让“数字检察”成为运河保护新引擎。
在督促保护大运河淮北段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,淮北市濉溪县检察机关专项排查发现,全长41.5公里的运河遗址保护范围内,存在违法建设逐年扩张、地表水污染、现代坟占压等问题。由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带达1850公顷,传统调查方式难以全面掌握损害现状,检察机关引入3S(RS、GIS、GPS)技术及地表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,对全区域开展遥感调查。
技术人员提取运河保护区域地理矢量文件,对不同时期卫星影像进行校正分类,通过最大似然性算法分析四类地物变化,精准测算近7年来违法建筑扩张趋势。同时抽样检测地表水污染、非法取土等问题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随后淮北市、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,向9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。相关单位协同发力,查处违法用地60余亩,清理生产生活垃圾50余吨,增设保护警示设施20余处,建立日常巡查机制。截至目前,淮北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实地勘查300余次,采集生态环境动态数据覆盖近500平方公里,筛选问题线件,督促查处保护区内非法用地45亩。
运河泗县段全长5.8公里、文物遗址密集、生态敏感区集中,泗县检察院“通济护源”办案团队构建“无人机航拍+快速检测+大数据分析”立体化监督模式。
在“运河文物守护专项行动”中,泗县检察院通过无人机全域航拍及高清影像比对,发现清代土地庙、皇道考古挖掘点、菜园井等3处文物遗址存在异常:石碑倒塌断裂,标识标牌为简易临时牌,菜园井井口未覆盖、周边散落垃圾。办案团队现场检测发现,井水黑臭,井边敞口垃圾桶渗滤液直接渗入土壤,对文物和生态环境造成双重破坏。
这座始建于明代的古井,曾是运河航运重要补水设施,后因航运功能衰退沦为“垃圾井”。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,向泗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。收到建议后,相关部门投入8万元修复3处倒塌碑文,为菜园井安装仿古防护栏和钢化玻璃井盖,更换标准化文物标识牌;检察机关同步协调城管部门更换密封式分类垃圾桶,督促属地政府开展周边环境整治。如今的菜园井,井水清澈、环境整洁,成为运河文化体验重要节点。
截至目前,泗县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开展运河沿线余次,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线件,借助快速检测设备固定污染证据7起,大数据分析筛选跨区域污染线件。
大运河作为流动的文化遗产,保护工作不受行政区划限制。安徽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运河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管理的分割性,曾是保PG电子免费试玩护工作的突出难题。淮北、宿州两地检察机关创新协同机制,构建 “跨域联动+府检协同” 保护格局,让运河保护突破地域阻隔。
泗县人民检察院在一次巡查中发现,因运河上游来水挟带大量漂浮物,导致泗县段部分水域水质出现恶化。依托跨区域协作机制,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上游检察机关对接,联合水利、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溯源排查,精准锁定上游某企业非法排污及沿岸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。
在宿州、徐州、商丘、开封、菏泽5市检察机关协同监督下,涉事企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沿岸积存垃圾得到集中清理。同步建立跨区域水质监测预警机制,从源头有效消除污染隐患。
此次问题得以快速联动处置,得益于2020年9月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江苏徐州,河南商丘、开封,山东菏泽4市检察机关会签的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。该机制明确了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、联合调查取证、生态环境联动修复等核心事项,构建起“上下游协同、左右岸联动”的大运河跨省司法保护网络。
跨域协作成效不止于生态保护。2023年,泗县检察院办理运河文物保护案件时发现,部分明清时期航运设施遗址分布在苏皖交界地带,因归属不明导致保护缺位。依托协作机制,泗县检察院与徐州检察机关联合专项排查,共同向两地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建立“交界地带文物共同保护清单”,将3处跨域遗址纳入统一保护规划,破解“谁都管、谁都不管”的治理困境。
淮北市检察机关则聚焦省域内协同,与宿州、亳州等地检察机关建立“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圈”,针对柳孜运河遗址与周边地区关联性保护问题开展联合执法。
截至目前,累计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查12次,解决跨界污染、文物保护衔接等问题8件,实现“一处保护、全域受益”的治理效果。
“运河保护不是‘一锤子买卖’,必须建立持续监督机制,防止问题整改后反弹。”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2023年4月,检察机关在“回头看”中发现,已整改的文物标识损毁问题出现“反弹”,部分标识牌受损,菜园井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。
针对这一情况,检察机关再次向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,推动投入6万元更换石材标识牌,为菜园井增设视频监控设备,将运河沿线文物纳入“智慧文保”平台,建立“文保员 + 志愿者”巡查机制,招募30余名群众志愿者参与日常管护。
淮北检察机关建立“整改、评估、巩固”闭环监督模式,对每起案件开展“回头看”。在柳孜运河遗址保护案中,先后开展5次跟进监督,推动建立遗址保护数字化管理平台。
截至2025年6月,两地检察机关共开展“回头看”48次,督促整改反弹问题12件,推动建立运河保护长效机制11项,实现从“治已病”到“防未病”的转变。
通过两地检察机关不懈的努力,大运河安徽段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,文化遗产得到有力保护,真正实现了“活态传承、永续利用”。
如今,在淮北,柳孜运河遗址公园游人如织,临涣古镇山西会馆、陈家老屋等历史建筑重焕光彩,年均接待游客15万余人次;在泗县,曹苗考古发掘点与菜园井、山西会馆串联形成“运河文化体验带”,带动周边民宿、特色农产品销售,实现“保护、利用、传承”良性循环。